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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鑫安破产清算
“S*ST鑫安显然与众不同。凡事都要争第一。首批发布亏损年报,第一个暂停上市。如今,又将成为《新破产法》实施之后,第一个终止上市的股票。”股民“流动性过剩”在国内某知名股吧中发帖称。
对于S*ST鑫安的股民来说,搭上焦作鑫安这条“破船”,着实郁闷不已。自今年年初以来,鑫安坏事连连。
1月30日,S*ST鑫安发布公告称:1月29日,S*ST鑫安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因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8年1月31日起暂停上市。
时隔不到半年,又发布公告称:S*ST鑫安被债权人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华宇航化工)提请破产清算,而法院已经受理,S*ST鑫安面临退市风险。
终止上市第一股
今年年初,S*ST鑫安因为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成为今年以来A股市场首家被暂停上市的股票。即便如此,股民对其重组新生还是充满期待。
但是,股民们却迎来了S*ST鑫安“破产清算”的消息。6月26日,申请人昊华宇航化工以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于3月28日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而法院已经受理该申请。
一旦被破产清算,该公司将被终止上市,而其也将成为河南第一家被终止上市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就意味着公司将用所有的资产抵偿债务,然后注销公司、退市。
但是,河南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成永表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一定代表会最终被破产清算,还有和解或重整的可能性。通过和解或重整,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协议,减免债务人负担,使其获得喘息机会。
有关人士认为,以往虽然有上市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但鲜有退市先例,有时破产清算只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博弈。
一招险棋
昊华宇航化工对S*ST鑫安享有1969万元的到期债务,而该债权仅占S*ST鑫安全部债务的3.53%,并不是核心债权人。有业内人士据此提出疑问,为什么由昊华宇航化工提出破产清算?
河南证券业一位从业人士则认为,鉴于昊华宇航化工与地方政府的良好关系,“破产清算”申请的背后,很可能有焦作市政府的影子。而焦作市政府选择破产途径,是无奈之举,也是一步险棋。
数年来,S*ST鑫安的重组进程已经陷入困局。2003年花园集团参与重组焦作鑫安,带给焦作的不是成功,而是更大的烂摊子。
如今重组面临的困难在于,S*ST鑫安是一家民营企业,花园集团及其合作伙伴河南永盛投资担保公司合并持有焦作鑫安56.99%的股份,拥有绝对的控股权,任何重组都绕不开他们。
虽然大股东花园集团董事长谢国胜已经被拘捕,但是其对股权开价甚高,已经成为S*ST鑫安重组的重大障碍。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重组成本将越来越高。
在此情况下,焦作市政府“快刀斩乱麻”,通过破产清算将有可能获得突破。如果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的控制权将自动从大股东手中转移到破产管理人手中。
如果达成和解,将可以不进入破产程序,如果大股东依然不配合重组程序,其将有可能进一步丧失权利。
但是上述人士认为,此举的风险在于,如果在破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上出现重大问题,可能会引起股民的集体诉讼,这也将是股市中鲜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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